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1 阅读次数:1102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是评价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研究生的选题和开题是整个论文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整个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切实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见附件1),我院材料与化工专业领域将在集中开题答辩前组织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论证工作,严格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广泛征求同行专家的意见,进行选题论证,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选题论证的对象
2021级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有关选题论证的内容
2021级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研究生填写选题论证表(见附件2,包括题目、主要研究内容、项目支撑情况)
三、选题论证报告提交时间:2022年5月24日前
学科邀请同行专家对研究生的选题进行论证,对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合理可行的题目给予批准通过并进入开题环节;对存在不足的题目要求在一周内做修改补充,并重新申请进行选题论证,待论证通过后方能进入开题环节。二次选题论证未通过者或由于主观原因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重新申请选题论证者,将做延期开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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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