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学实验室及相关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
鉴于我院机构调整,现就教学实验室及相关资产交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接负责人。请以系(中心)为单位,由各系(中心)主任及原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相关老师与实验教学中心相应老师对接,其中:高分子---齐晓林,工艺---文少方,应化---窦焰,技术中心---姚路路,Ⅰ/Ⅱ期实训基地---刘超,落实好移交工作。
二、交接主要内容。教学实验室及由教学或其他经费采购,用于教学的资产。请每位老师登录自己的资产管理系统,导出教学相关资产明细,逐一核对移交(有账的要逐项清查,有物无账的请另行造册登记),已达报废年限且已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请统一放置、登记,待办理报废手续。老师个人借用教学实验室的,请向实验中心办理借用手续并报威斯尼斯人wns2299cn教威斯尼斯人wns2299cn长审批,待升华楼实验室改造调整完毕后,全部归还。
三、时间节点要求。请于4月17日之前完成。
四、注意事项。
1.由于学校已制定《威斯尼斯人wns2299cn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http:/2020/0115/c9386a228148/page.htm)。请在进行资产移交时对资产的实际状况进行确认,对账实不符、仪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接收人要做好登记汇总、双方签字确认,及时上报威斯尼斯人wns2299cn。
2.实验室交接时请对室内基础设施及安全防护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如有安全隐患交接双方请立即整改,不能自行消除的及时上报威斯尼斯人wns2299cn。
3.为确保实验中心顺利运行,请务必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交接及后续工作,交接过程要确保账实相符,责任明确。在正式交接完毕前,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安全仍由原负责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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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0日